2020年6月16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決定將第23批5個評議物質中的4個物質正式納入SVHC候選物質清單。SVHC清單將正式更新為23批共209項。由于成員國委員會未將間苯二酚(EC 203-585-2; CAS 108-46-3)確定為SVHC的提議達成一致意見,此次間苯二酚將不會被納入到SVHC候選物質清單,后續歐盟委員會將仍會就此物質展開進一步的確認。
新增四項SVHC候選物質如下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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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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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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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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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用途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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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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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烯基咪唑(1-vinylimidaz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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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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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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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中間體和聚合物單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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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5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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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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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基咪唑(2-methylimidaz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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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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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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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催化劑、原料、化學中間體;用于制藥、照相、光熱化學藥品、染料、顏料、農藥、橡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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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5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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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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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羥基苯甲酸丁酯(Butyl
4-hydroxybenzo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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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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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分泌干擾特性(第57(f)條-人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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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反應性加工助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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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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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乙酰丙酮酸)二丁基錫(Dibutylbis(pentane-2,4-dionato-O,O')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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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7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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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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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粘合劑,密封劑、涂料、油漆、稀釋劑、除漆劑、紙張處理劑,染料、染整助劑、樹脂和橡膠生產中的聚合物制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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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5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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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對5種潛在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s)展開公眾評議。此次評議的五種物質分別是:1-乙烯基咪唑、2-甲基咪唑、對羥基苯甲酸丁酯、雙(乙酰丙酮酸)二丁基錫、間苯二酚。2020年6月16日,歐盟一致同意將第23批5個評議物質中的4個物質正式納入SVHC候選物質清單,由于成員國委員會未將間苯二酚(EC 203-585-2; CAS 108-46-3)確定為SVHC的提議達成一致意見,此次間苯二酚將不會被納入到SVHC候選物質清單,后續歐盟委員會將仍會就此物質展開進一步的確認。由此,SVHC候選清單物質將更新為209項。
根據REACH法規,若產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時年出口量小于1噸,必須向下游進口商進行告知和相關信息傳遞,同時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說明;若產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時年出口量大于1噸,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