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7日,美國佐治亞州公布了2020年5月25日關于“批準電池和電池廢棄物管理技術法規”(決議)的第324號決議。該技術法規是仿照歐盟(EU)第2006/66/EC號指令及其修正案(合并版至2018年7月供參考)制定的。
技術條例第2、4和17條的要點見表1。
電池和電池廢棄物管理技術規定
2020年5月25日第324號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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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編號/標題 |
要點 |
2“范圍” |
該技術法規適用于所有類型的電池和蓄電池,無論其形狀、尺寸、重量、成分和用途,但用于以下用途的電池和蓄電池除外:
-用于國家安全的軍事裝備、武器和產品
-為發射到太空而設計的設備 |
4“禁止將電池和蓄電池投放市場” |
汞和鎘的要求:
所有類型的電池和蓄電池中的汞含量≤5 mg/kg(0.0005%)
便攜式電池和蓄電池(密封的電池、紐扣電池、電池組和蓄電池,可以手持,不是工業電池或蓄電池,也不是汽車電池或蓄電池)中的鎘含量≤20 mg/kg(0.002%),但下列用途除外:
-應急和警報系統,包括應急照明系統
-醫療設備
第4條規定不適用于安裝在已停用的車輛上的電池和蓄電池。 |
17“標簽” |
含有5 mg/kg汞(Hg)、20 mg/kg鎘(Cd)或40 mg/kg鉛(Pb)的電池、蓄電池和電池組必須標有相關的化學符號,并置于“帶叉的輪式垃圾桶”符號(附錄II)下方,并占據該符號至少四分之一的面積。
“帶叉的輪式垃圾桶”符號必須覆蓋電池、蓄電池或電池組最大側的至少3%,但不超過5平方厘米。圓柱形電池的符號必須至少覆蓋電池或蓄電池表面積的1.5%,但不超過5平方厘米。 如果電池、蓄電池或電池組的尺寸小于0.5平方厘米,則必須在包裝上打印至少1平方厘米的符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