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產品一致性是個相對概念,需通過比較和判斷才能得出是否一致的結論,故要談產品一致性,就需要找到相互比較的雙方;對此,定義中給出了“生產的認證產品”和“型式試驗樣品”。不難看出,“型式試驗樣品”是產品一致性的基準或稱參照物。既然作為基準,那么“型式試驗樣品”就要覆蓋與之相比較的“生產的認證產品”,否則將不能作為比較的基準。由此可見,不能將“型式試驗樣品”機械地理解為“型式試驗合格樣品”,而應理解為“認證批準的產品”或“CCC證書中的產品”。
在CCC認證中,“型式試驗樣品”的體現形式為產品描述,可以是包含在型式試驗報告中的產品描述頁,也可以是描述認證產品的獨立或組合的文件,還可以是封存于工廠的型式試驗合格樣品(如小家電的標樣)。作為認證產品文件化的結果,產品描述不僅是工廠確保產品一致性的基準,也是認證機構證實產品一致性的參照物;更重要的是在出現質量事故時,產品描述還是界定認證機構所應承擔連帶責任,的重要依據。因此,誰對產品描述的完整性、準確性(簡稱正確性)負責是一個值得探究的問題。
要分析誰對產品描述負責,就要從CCC認證的相關方(涉及認證委托人/生產者/生產企業的工廠、認證機構、實驗室、檢查組)入手。工廠雖然對產品的認知最為全面和準確,但考慮到公正性,不能對產品描述負責;對于實驗室,即便不考慮確認型式試驗合格樣品全部描述信息的可操作性,實驗室也只能對送檢樣品的描述負責,不能對CCC證書中非送檢產品的描述負責;檢查組的職責是依據產品描述進行抽樣檢查和判定,而非生成或確認產品描述。由以上分析可見,在CCC認證的相關方中,工廠、實驗室和檢查組都不能對產品描述的正確性負責,那么,不直接接觸產品的認證機構能對產品描述的正確性負責么?答案是肯定的,因為唯有認證機構,才能控制存在于產品描述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