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2023年8月31日正式在歐盟公報OJ上發布了針對手機和平板電腦的生態設計法規 (EU)2023/1670和能源標簽法規 (EU)2023/1669,該法規是根據歐盟生態設計指令2009/125/EC和歐盟能源標簽法規 (EU)2017/1369的要求制定的,兩部法規將在OJ公布20天后正式生效,并于2025年6月20號強制執行。
生態設計法案(EU)2023/1670
為了提高手機和平板電腦產品的能源效率及耐用性,通過公開維修權、提高產品的透明度以及回收復用等生態設計原則,對于產品的可維修性、可靠性及回收復用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根據生態設計法案要求,制造商、進口商或代理商有義務在5-10個工作日內向維修人員提供關鍵備件(例如:電池、后蓋、屏幕、前后攝像頭、揚聲器等),以保證產品能繼續被維修及回收使用,直至產品自投入市場到產品下市后的7年內。
如果不能為用戶提供電池或后蓋總成,制造商需確保產品設計符合以下要求:
· 循環壽命不低于500次,并在500次后,至少還有83%剩余容量;
· 電池循環壽命不低于1000次,并在1000次后,至少還有80%剩余容量;
· 產品具有IP67防塵防水設計。
法案要求制造商進口商或代理商應在其免費網站上公開產品維修手冊,為專業技術人員或用戶提供產品的維修及維護相關資訊,包括產品標識、拆機圖、故障診斷信息、必要的電路連接圖、位號圖和拆機工具要求等。
為提高手機及平板產品的耐用性,法案要求產品必須具備一定的可靠性要求
· 抗摔設計;
· Mohs 4級硬度的屏幕設計;
· IP44防塵防水等級設計;
· 電池循環壽命不低于500次;
· 提高電池管理功能,優化充電效率;
· 操作系統升級的可用性: 在產品投放市場后至少5年;
· 專業維修人員無歧視地使用更換所需的任何軟件或固件。
能效等級標簽法案(EU)2023/1669
依據該法案要求,所有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產品必須隨附有能效等級標簽,并在歐盟公共產品數據庫EPREL上完成注冊后方可上市銷售。標簽中包含了產品可維修性評級、耐用性評級、IP評級、產品續航時間和電池壽命等內容。
(i) QR碼;
(ii) 商標;
(iii) 產品型號標識;
(iv) 能效等級 A~G;
(v) 產品標稱能效等級;
(vi) 產品續航時間;
(vii) 跌落耐受性評級;
(viii) 可維修性評級;
(ix) 電池壽命;
(x) IP等級;
(xi) 能效法規代號“2023/1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