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眾議院于7月16日正式通過新版《電信與廣播法》,取代2014年頒布的舊法。該法律已于次日(7月17日)生效實施,標志著墨西哥電信監管體系迎來重大變革。
法規變動
根據新法規定,墨西哥將解散原有的聯邦電信協會(IFETEL),轉而設立兩個全新的監管機構:
1. 電信監管委員會(CRT):作為獨立技術機構,CRT將主要負責電信業務的許可證發放、特許經營審批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其獨立性的定位,體現了墨西哥在電信監管領域追求專業化和去政治化的決心。
2. 數字轉型與電信署(ATDT):與CRT不同,ATDT將作為政府直屬機構,專注于電信政策制定、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全國互聯網普及工作。該機構的設立凸顯了墨西哥政府希望在數字經濟發展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行業影響
● 電信運營商及相關企業需注意:
● 原有IFETEL簽發的許可文件仍有效,但后續審批將轉由CRT執行
● ATDT將主導"全民互聯網"等國家項目的落地實施
● 新機構運行初期可能出臺配套實施細則
此次改革的三大核心目標十分明確:首先,通過更新法律條文,使監管體系能夠適應5G、物聯網等新興技術的發展需求;其次,致力于縮小數字鴻溝,讓互聯網服務惠及全體國民;最后,強化政府在數字經濟領域的引導作用,為國家數字化轉型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