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相關國標的制定和發布填補了我國在動力鋰離子電池組合系統方面的空白,并被廣泛采用,但仍有不足。
測試對象方面:所有的標準都只規定了新電池的測試,對使用過的電池沒有相關規定和要求,電池在出廠時沒有問題,不代表使用一段時間后仍然安全,因此有必要對使用不同時間的電池進行同樣的測試,相當于定期體檢。
結果判定方面:目前的判定依據較寬泛和單一,只有無泄露、無外殼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的規定,缺少可量化的評判體系。歐洲汽車研究與技術發展委員會( EUCAR) 將電池的危害程度劃分成8個等級,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測試項方面:GB/T31467. 3缺少電池包和電池系統在熱管理和熱失控方面的測試內容,而熱安全性能對電池至關重要,如何控制單體電池的熱失控,使熱失控的情況不蔓延,具有重要意義,《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的強制實施也說明了這一點。另外,從整車應用層面來說,對于非破壞性的可靠性測試,如環境可靠性,在試驗結束之后有必要增加電性能測試,模擬車輛在經歷了環境變化后,性能受到的影響。
測試方法方面:電池包和電池系統的循環壽命測試耗時太長,影響產品開發周期,難以很好地執行,如何開發合理的加速循環壽命測試是個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