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日,巴西監管機構-巴西國家電信公司(ANATEL)發布了新的第4776號法案。該新法案是對第14448號法案的補充和更新。
對于工作在76-77GHz的車載雷達,其頻率范圍已擴展到76-81GHz。平均功率限值為50 dBm EIRP,功率限值的峰值為55 dBm EIRP。
除76-81 GHz汽車雷達外,第4776號法案還更新了對以下設備/系統的要求:
(1)工作在46.7-46.9 GHz的車載雷達;
(2)工作在76-81 GHz的液位檢測發射器-傳感器;
(3)工作在5.150-5.350 MHz頻段的設備;
(4)工作在22-29 GHz的車載雷達系統;
(5)工作在5.850-5.925 MHz頻率范圍內的車輛通信系統;
(6)無線多千兆系統;
(7)對工作在5.150-5.350 MHz,5.470-5.725 MHz和5.725-5.850 MHz頻段的媒體共享訪問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