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號提案》(Prop 65)即《1986年飲用水安全與毒性物質強制執行法》,1986年11月,加州居民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了該法案。該法案要求加州政府公布一份會導致癌癥、出生缺陷和/或生殖傷害的化學品清單。該清單于1987年首次公布,現已包含大約900種化學品。
1987年,鉛被列為導致出生缺陷和危害生殖健康的化學物質, 1992年,鉛又被列為致癌物質。自1988年2月起,除非得到特別豁免,加州所有公司須在“已知并有意”將任何人暴露于鉛之前提供“明確合理的警告”。
鉛及其化合物可用于各種消費品,包括電纜護套、陶瓷產品、玻璃制品和類似產品、兒童用品、油漆、含有乙烯基的產品、人造革或黃銅材料以及顏料。
多年來,消費品中的鉛和鄰苯二甲酸鹽一直受到抨擊,大多數含有此類化學物質的產品都涉及和解判決案例。
表1總結了幾種65號提案中關于含鉛消費品的解決方案。值得注意的是,許多新方案都對產品中使用NIOSH 9100的可釋放鉛以及鉛含量提出了要求,如若超出,則需按照65號提案給予警告。
條目 |
范圍 |
重新調整的鉛含量/警告 |
1 |
黃銅軟管修理工具 |
≤100 ppm,否則警告 |
2 |
黃銅信箱 |
合金≤300ppm,否則警告 |
3 |
青銅抽屜把手 |
≤90 ppm且≤1.0μg(NIOSH 9100),否則警告 |
4 |
外部帶有裝飾圖案的陶瓷寵物碗 |
產品表面的裝飾、彩色藝術品、圖案和/或標記: ≤90 ppm且≤1.0μg(NIOSH 9100),否則警告 |
5 |
潛水鉛塊 |
≤90 ppm且≤1.0μg(NIOSH 9100),否則警告 |
6 |
高爾夫球墊 |
≤90 ppm,否則警告 |
7 |
帶PVC把手的手持式行李秤 |
≤90 ppm且≤1.0μg(NIOSH 9100),否則警告 |
8 |
用于銅管樂器的吹嘴 |
≤100 ppm,否則警告 |
9 |
多用途購物車袋 |
≤90 ppm且≤1.0μg(NIOSH 9100) |
10 |
咬鉛釣組釣魚鉛錘 |
≤90 ppm且≤1.0μg(NIOSH 9100),否則警告 |
11 |
寵物牽引帶 |
≤90 ppm且≤1.0μg(NIOSH 9100),否則警告 |
表1
加州65提案決議是決議中提到的相關方之間的同意決議書。決議中未提到的任何方不受該決議限制。
來源: 技術性貿易措施公共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