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4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指令(EU) 2021/1297,修訂REACH法規附錄XVII(REACH附錄17 限制物質清單),將原第68條“全氟辛酸(PFOA)”(已被移入歐盟POP法規)替換為“碳鏈上碳原子為9~14的全氟羧酸,及鹽類和相關物質”。該法規自官方公報公布后20日開始生效,且本法規具有整體約束力并直接適用于所有成員國。
具體要求如下:
物質:
68.
分子式為CnF2n+1-COOH(n可以為8,9,10,11,12或13)直鏈和直鏈的全氟羧酸(即C9-C14 PFCAs),包括他們的鹽類,及其對應的混合物;
具有結構通式CnF2n+1-(n可以為8,9,10,11,12或13)的全氟基團直接連在另一個碳原子上的任何C9-C14PFCA相關物質,包括他們的鹽類,及其對應的混合物;
具有結構通式CnF2n+1-(n可以為9,10, 11,12,13或14)的全氟基團不直接連在另一個碳原子上的任何C9-C14 PFCA相關物質,包括他們的鹽類,及其對應的混合物。
本條款要求不包含以下物質:
—CnF2n +1-X,
(1)X =氟(F), 氯(Cl)或溴(Br);
(2)n = 9, 10, 11, 12, 13 或者14。
—CnF2n +1-COOX'.
X=任何官能團,包括鹽類;同時n>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