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靠性
可靠性僅指產品在規定條件下和規定時間間隔內完成功能的能力。這是國家標準中給出的定義。標準的作用是衡量產品的質量。那么如何評估產品的可靠性呢?這需要對這一定義進行衡量。
可靠性測試
一般來說,“在規定條件下”是恒定的,并保持很長時間,沒有測量條件。首先,產品的“功能”基本完成后,才可視為可用產品,不符合測量條件。因此,只能測量“時間”和“能力”。能力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衡量能力的常用方法是“概率”。因此,該定義大致相當于:“在固定條件下和規定時間間隔內保持功能完整的概率”或“所有產品在固定條件下保持功能的平均持續時間(失效概率為50%)。這就產生了兩個衡量可靠性的參數:“失效概率”和“平均無故障時間”。這兩個參數是相對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規定條件”發生變化,則允許可靠性下降,但降趨勢也是可靠性設計中需要注意的一個指標。
可用性和可靠性之間的關系是必須考慮設備的應用環境。然而,可靠性更多地關注它在這種環境中可以使用多長時間(以概率表示),而可用性則反映它是否可以使用?你能用得好嗎?是否能滿足用戶的期望?可用性需要考慮客戶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可以正常工作。例如,筆記本電腦可能被用戶帶到國外,筆記本電腦能否在不同國家電網的額定電壓下正常工作是一個重要的可用性指標;臺式電腦不需要考慮這種問題。對于埋藏在地下的電纜,顯然需要考慮被老鼠吃掉的問題。這些都是可用性問題。可靠性一般只考慮額定工況下的使用時間和非正常工況下的效率降低指標。
例如,一臺設備的操作員突然從一名男子換成一名女子。由于沒有考慮操作者的身高和力量,女性的操作頻率遠低于男性,導致系統的操作效率下降。因此,我們可以認為設備的可用性很差。然而,由于操作頻率的降低,設備的可靠性可能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