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管理局為規范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生產、進口行為,加強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事中事后監管,按照2018年版和2019年版工業和信息化部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有關通知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組織開展了2018-2019年度第一次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俗稱“SRRC認證”)“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本次抽查工作共抽取公眾移動通信終端、無線局域網、藍牙設備、對講機四類無線電發射設備204款,其中,符合無線電管理規定的設備共計192款,不符合無線電管理規定的設備共計12款,現將抽查結果予以公開,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抽查結果包括OPPO、華為、LG、華碩、聯想、長虹等廠家192款產品符合SRRC認證要求。也有12家廠家相關產品不符合無線電管理規定,如北京德百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聯高科通訊有限公司、上海急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上善科技有限公司等,不符合產品包括5.8GHz/2.4GHz 無線局域網設備、移動電話、藍牙車載數據終端、數字對講機系統轉發臺等。
根據無線電管理條例第八章規定違反制度處罰措施包括責令其改正并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違反條例有關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生產或者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未進行型號核準的,由無線電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 違反條例但據不改正
沒收未經型號核準的所有無線電發射設備,并處以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 違反條例并造成嚴重后果
除以上懲罰外,處以重度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