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美國注意,FCC SDoC今日起正式強制執行。2018年11月2日,FCC新政策過渡期宣布結束,FCC SDoC正式實施,之前FCC VOC和FCC DOC合并成FCC SDoC 。普通產品(不含無線功能)申請FCC認證,需要做FCC SDoC,無線產品申請FCC認證,需要做FCC ID。
之前申請的FCC VOC、FCC DOC證書依然有效,依然可以正常出口美國,但是如果產品又更改的話,則需要重新做FCC SDoC認證。
在FCC SDoC中有新的變化,關于FCC LOGO不在有強制要求,客戶自行決定產品是否使用FCC認證LOGO,這一步也是簡化了FCC相關事項。另外對于內置有顯示屏的產品,FCC SDoC允許使用電子標簽e-label。
同時11月2日起,新的FCC認證也添加了更加嚴格的要求,FCC認證新增加了責任方,責任方固定必須為美國當地公司。設置責任方意義在于方便市場抽查,可在當地找到對接責任人。
FCC SDoC聲明文件需要單獨成頁,連同說明書一起,隨每個產品一起出貨(非按照批量)。
聲明文件包含:
1. 產品信息,如名稱、型號等;
2. FCC符合性警示語:由于各種產品又所不同,警示語也有所差異,具體操作可以咨詢檢測機構;
3. 美國當地責任方的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
北測檢測總結下現在出口美國,辦理FCC認證,關于FCC SDoC新法規出口貿易商要做的事情主要有:
1. 提供責任方,建議選擇第一進口商或者直接找美國當地代理公司做責任方;
2. 提供聲明文件;
3. 注意聲明文件要求,且隨貨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