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網絡強國建設,扎實推動IPv6規模部署和應用向縱深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近日,我部印發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在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中開展對無線局域網設備支持IPv6協議能力測試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的正文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明確在我國境內銷售、使用的具有IPv6地址分配功能的無線局域網設備,須按照無線電管理有關規定申請并取得型號核準證。
明確無線局域網設備默認開啟IPv6地址分配功能,同時允許用戶自行配置。
要求型號核準檢測機構應具備IPv6協議測試能力。四是要求基礎電信運營商應支持并鼓勵用戶通過IPv6無線局域網設備接入互聯網,同時明確用戶仍可通過既有其他無線局域網設備接入互聯網。
《通知》的附件給出了無線局域網設備支持IPv6協議能力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
自2023年12月1日起,企業申請無線局域網設備型號核準時,須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進行IPv6協議能力測試。同時,自該日期起,相關企業應停止生產或進口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無線局域網設備。但是,對于此日期前生產或進口的無線局域網設備可繼續銷售、使用至報廢為止。
《通知》頒布后,對用戶使用無線局域網設備不會造成影響?!锻ㄖ分猩婕坝脩羰褂脽o線局域網設備的相關內容主要有:
用戶使用的無線局域網設備應默認開啟IPv6功能,該功能應由生產企業在產品出廠時即默認開啟。
保留用戶自行配置無線局域網設備IPv6功能的能力,即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開啟IPv6功能,有關配置方法應在產品說明中明確。
對于在用未升級的支持IPv6的無線局域網設備,用戶仍可正常接入互聯網。運營商或者其他單位不得提出相應的使用限制條件。
《通知》的附件定義了三項基本技術要求:
具有公網IP地址分配功能的無線局域網設備須支持IPv6協議,并默認開啟IPv6功能。
具有公網IP地址分配功能的無線局域網設備工作在二層橋接模式下,設備須支持IPv6數據包的透明傳輸。
具有公網IP地址分配功能的無線局域網設備工作在三層路由模式下,設備須支持向接入用戶分配IPv6地址,且支持用戶IPv6數據包的轉發。
《通知》的附件設定了三種測試場景:
網絡設備工作在三層路由模式、無線局域網設備工作在二層橋接模式的測試場景。
網絡設備工作在二層橋接模式,無線局域網設備工作在三層路由模式的測試場景。
網絡設備和無線局域網設備均工作在三層路由模式的測試場景。
其中1、2為必測場景,3為選測場景。
《通知》的附件針對每種測試場景,給出了具體的測試方法和判定依據,明確了測試環境、測試步驟、預期結果和判定依據。測試結果作為型號核準許可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