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提出了一項新決議,以擴大超低功耗設備在 6 GHz 頻段額外頻譜中與其他支持 Wi-Fi 的設備一起運行的范圍。
決議內容
如果委員會表決通過該報告和命令提案,將允許超低功率 (VLP) 類無牌照設備在 U-NII-6(6.425-6.525 GHz)和 U-NII-8(6.875-7.125 GHz)頻段的 350 GHz頻譜上運行,其功率水平和技術/操作保護與最近批準的 U-NII-5(5.925-6.425 GHz)和 U-NII-7(6.525-6.875 GHz)相同。同時保護在6 GHz頻段上運行的現有許可服務。這些 VLP 設備的運行地點不受限制,也無需在自動頻率協調系統的控制下運行,為確保干擾風險不大,將要求這些設備采用基于爭用的協議,實施發射功率控制,并禁止作為固定室外基礎設施的一部分運行。
FCC 在 6 GHz 頻段為 VLP 設備采取的行動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同時促進無線許可的創新。這些設備在短距離內以極低的功率運行,并提供極高的連接速度,這是高數據速率尖端應用的理想選擇,既豐富了消費者體驗,又促進了國家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