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苯二甲酸酯,又稱固化劑,各個國家針對玩具中鄰苯二甲酸酯測試標準與方法是有所差異的。
歐盟方面,1999 年公布的1999/815/EEC 指令說明,放入三歲兒童嘴中的聚氯乙烯(PVC) 相關兒童玩具及相關用品中,六項可塑劑不得超過0.1%的限制(六項可塑劑為:鄰苯二甲酸(2-乙基已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 、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 及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2005 年12 月27 日,歐盟發布新的指令2005/84/EC要求如下:
所有玩具及育兒物品中,DEHP、DBP 及BBP 的含量不得超過0.1%。
所有可以放入兒童嘴中的玩具及育兒物品,DINP、DIDP 及DNOP 的含量不得超過0.1%。
美國方面,加州于今年2月提出AB 1108法令,預計于2009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其要求如下:
所有玩具及育兒物品中,DEHP、DBP 及BBP 的含量不得超過0.1%。
所有三歲以下可以放入兒童嘴中的玩具及育兒物品,DINP 、DIDP 及DNOP 的含量不得超過0.1%。
丹麥方面,除了同上述歐盟所規定的六項含量要求外,針對小于三歲幼童所使用的玩具及育兒物品,其他任一項鄰苯二甲酸酯類含量不得超過0.05%。
中國優先污染物黑名單中包括:鄰苯二甲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和鄰苯二甲酸二辛酯。但中國目前對鄰苯二甲酸酯測試含量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普通消費者很難從國內的商品標注上看到該物質的含量。
臺灣環保署,已將DEHP、DBP、DMP列管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管制。DnOP則被列管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限制其使用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