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E指令,即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 (2012/19/EC)(電子與電氣設備廢棄物指令)。實施WEEE指令的目的,最主要的就是防治電子電氣廢棄物(WEEE),此外實現這些廢棄物的再利用、再循環使用和其它形式的回收,以減少廢棄物的處理。同時也努力改進涉及電子電氣設備生命周期的所有操作人員,如生產者、銷售商、消費者,特別是直接涉及報廢電子電器設備處理人員的環保行為。
2012年1月19日,歐洲議會投票通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簡稱WEEE指令)修訂案。修訂后的指令經理事會正式采納后,將于歐盟《官方公報》刊載當日生效,并須于18個月后在成員國實施,不過部分規定的過渡期會較長。修訂后的指令包含下列主要規定:
范圍:
修訂后的WEEE指令涵蓋各類電器和電子設備。從2018 年8 月15 日開始,除了下列(a)至(g)項,所有電器和電子設備均須歸入附件III所列的6個類別之中。歐洲委員會須于指令生效后3年內檢討指令的涵蓋范疇。
修訂后的指令將不適用于下列電器及電子設備:
(a) 擬用于外太空的設備;
(b) 大型固定工業工具;
(c) 大型固定裝置;
(d) 客貨運輸工具;
(e) 專業用途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f) 專為研發用途而設的設備,僅限于企業對企業的供應模式;
(g) 醫療儀器及體外診斷醫療儀器,以及有源植入式醫療儀器。
交回小型報廢電器及電子設備:
成員國須確保分銷商在零售店內或毗鄰范圍提供收集處,以收集已報廢的小型電器或電子設備(其外圍尺寸不超過25厘米),最終用家毋須繳付費用,也沒有責任購買同類型號的電器或電子設備。小型電器或電子設備的例子有手提電話、攝影機及小型影音產品。
收集目標:各成員國均須確保生產商負責原則得到切實執行,在這基礎上,每年須達到最低收集率。由2016 年起,最低收集率將為45%,即以有關成員國在某一年收集的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總重量為基礎,計算出該總重量占該國之前3年投放市場的電器及電子設備平均重量的比率。之后,成員國須確保收集量逐漸增加,到2019年,收集率應達到之前3年投放市場的電器及電子設備的65%,或是該國境內產生的電器及電子設 備廢料的85%。
電子電氣設備的標示符號
指示電子電氣設備分類收集的符號由帶十字叉的帶輪垃圾桶組成,如下圖所示。符號必須印刷醒目、清晰并且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