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5年6月12日,FCC發布14-208并在2015年7月13日生效,同樣聯邦紀事在2015年6月12日同步發布關于射頻設備的FCC認證授權規則,FCC 2.948 Listed test lab先前的列名實驗室以及出具的報告,將在2016年7月13日失效,必須實行新規獲認可才能出具有法律效力的FCC認證報告。主要有如下變更: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2015年12月6日
行動:最終規則。
摘要:本文件更新了聯邦通信委員會(委員會)的射頻設備授權程序。委員會通過的規則建立在成功通過我們使用,公認的電信認證機構(TCBS),將有利于實現持續快速推出新的和創新的產品推向市場,同時確保這些產品不會造成有害干擾對方或其他通信設備和服務。
2.950個過渡時期。
(一)截至2015年7月13日,證監會將不再受理申請證監會發出的設備認證補助金。
(二)2015年9月15日TCB應認可為ISO/IEC指南65和ISO/IEC 17065之前(作為參考,看看§2.910)。或2015年9月15日TCB應認可的ISO/IEC 17065后。
(三)在2015年9月15日之前組織認證的前瞻性的電信認證機構應能滿足條件的要求和ISO/IEC指南61和ISO/IEC 17011(作為參考,看看§2.910)。于2015年9月15日組織認證的前瞻性的電信認證機構應能滿足ISO/IEC 17011的要求和條件后。
(四)在2015年9月15日之前組織認證的前瞻性認可測試實驗室應能滿足條件的要求和ISO/IEC指南58和ISO/IEC 17011。于2015年9月15日組織認證的預期認可測試實驗室應能滿足ISO/IEC 17011的要求和條件后。
(五)委員會將不再接受§2.948測試網站在2015年7月13日上市申請。實驗室是由證監會上市§2.948工藝下將繼續上市直到早的到期日或2016年7月13日和五月繼續提交認證申請2016年10月13日試驗數據支持。實驗室的有效期屆滿前2016年7月13日可能會要求委員會延長其到期日至2016年7月13日。
(六)測量設備用于從1到40GHz進行輻射發射測量應符合ANSIc63.4-2014現場驗證選項,(條款1)5.5.1a)參考16-1-4:2010-04(CISPR)作為參考,看看§2.910)2018年7月13日。
(七)故意散熱器除本章15部分的測量是在ANSIc63.10-2013應用程序(作為參考,看看§2.910)2016年7月13日。
(八)在2016年7月13日之后,FCC無意輻射體產品的測試方法要用ANSI C63.4-2014法規,除了4.5.3,4.6,6.2.13,8.2.2,9和13章節之外(具體可以參考 FCC part 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