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規司正式發布了第32號令,正式發布《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該辦法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原2006版中國RoHS《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更新內容對比如下表:
北測檢測解決方案:
除了上述更新之外,《方法》同時還完善了管理模式: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采取目錄管理的方式,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商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編制“達標管理目錄”,不再編制“重點管理目錄”。同時,建立合格評定制度,對納入“達標管理目錄”的電器電子產品按照合格評定制度進行管理。合格評定制度由認監委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建議并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實際情況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對合格評定結果建立相關采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