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美國能源部頒布多項新的強制性能源效益標準,涉及小型、大型及特大型風冷式商用空調和供暖設備以及商用暖風爐。該部表明,這些標準與其他已頒布的能源效益標準相比,可以節省更多能源,而且在技術上及經濟上都可行。商用空調(也稱屋頂式機組)通常用于低層建筑物如學校、餐廳、大型商店及小型辦公樓。
這些新標準載于一項直接最終規則內,分兩階段實施。首批標準將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適用于商用空調/供暖設備,預期可以提升能源效益13%,第二批標準將于2023年1月1日生效,適用于商用暖風爐,將可進一步提升能源效益15%。
另外,美國能源部已修訂現行吊扇燈具套件的能源測試程序,包括引用該部的中型螺紋基座燈泡測試程序以及釘型基座熒光燈的行業測試程序,取代能源之星測試(ENERGY STAR)程序。此外,能源部還加入其他測試程序,為吊扇燈具套件附有的各類燈泡以及配備集成固態照明電路的吊扇燈具套件制訂以功效為基礎的量度標準。能源部表明,該部的燈泡測試程序是用于測試吊扇燈具套件附有的燈泡,若這些測試程序并不存在,將根據現行的業界測試程序進行測試。
此外,美國能源部將引用能源之星文件所列的具體性能要求,取代能源之星要求。這項最終規則針對吊扇燈具套件待機和關機模式的功率消耗,并更新了關于吊扇燈具套件重點照明的指引,以及重點照明的現行節能標準適用范圍。另外,該部重新詮釋吊扇的定義,納入吸頂扇,并明確指出能夠造成大量空氣流動的吊扇亦視為這類吊扇。再者,美國能源部亦發出一項重新釋義,涉及吊扇燈具套件必須符合190瓦上限的規定,但配備中型螺紋基座及熒光燈針型基座都除外。
自2016年6月21日起,產品測試必須遵守經上述最終規則修訂的附件V。經修訂的吊扇燈具套件節能標準生效后,附件VI內的測試程序將適用于產品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