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可以通過可靠性測試來確定電子產品在各種環境條件下工作或存儲時的可靠性特征量,為使用、生產和設計提供有用的數據;也可以暴露產品在設計、原材料和工藝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失效分析、質量控制等一系列反饋措施,可使產品存在的問題逐步解決,提高產品可靠性。
一、可靠性試驗主要包括:
1.氣候環境試驗:高低溫試驗、高低溫交替試驗、快速溫度變化試驗、防護等級試驗;
2.鹽霧試驗:中性鹽霧、酸性鹽霧、銅加速鹽霧、循環鹽霧、交變鹽霧;
3.機械試驗:振動試驗(隨機振動、掃頻振動)、機械沖擊試驗、跌落試驗、三綜合試驗;
4.力學系統性能試驗:拉伸性能、彎曲性能、壓縮生產性能、擺錘沖擊;
5.熱性能測試:熱變形溫度、維卡軟化點、熔化指數;
6.電學系統性能:介電強度、絕緣材料電阻、接觸電阻、電壓降;
7.材料試驗:氙氣燈老化試驗、熒光燈老化試驗、材料邵氏硬度、鉛筆硬度、耐化學性、色差、光澤度、附著力、附著力。
二、可靠性檢測分類方法:
1.如以環境發展條件來劃分,可分為包括通過各種各樣應力條件下的模擬系統測試和現場進行測試;
2.試驗項目可分為環境試驗、壽命試驗、加速試驗和各種特殊試驗;
3.若按測試研究目的來劃分,則可分為篩選進行測試、鑒定系統測試和驗收通過測試;
4.按試驗性質也可分為破壞性試驗和非破壞性試驗。
三、可靠性試驗:
1.溫度下限工作試驗 受試樣品先加電運行測試程序進行初試檢測。在受試樣品不工作的條件下,將箱內溫度逐漸降到0℃,待溫度穩定后,加電運行測試程序5h,受試樣品功能與操作應正常,試驗完后,待箱溫度回到室溫,取出樣品,在正常大氣壓下恢復2h。推薦檢驗標準:受試樣品功能與操作應正常,外觀無明顯偏差。
2.低溫儲存試驗將樣品放入低溫箱,使箱溫度降到-20℃,在受試樣品不工作的條件下存放16h,取出樣品回到室溫,再恢復2h,加電運行測試程序進行檢驗,受試樣品功能與操作應正常,外觀無明顯偏差。為防止試驗中受試樣品結霜和凝露,允許將受試樣品用聚乙稀薄膜密封后進行試驗,必要時還可以在密封套內裝吸潮劑。推薦檢驗標準:受試樣品功能與操作應正常,外觀無明顯偏差。
3.溫度上限工作試驗 受試樣品先進行初試檢測。在受試樣品不工作的條件下,將箱溫度逐漸升到40℃,待溫度穩定后,加電運行系統診斷程序5h,受試樣品功能與操作應正常,試驗完后,待箱溫度回到室溫,取出樣品,在正常大氣壓下恢復2h。推薦檢驗標準:受試樣品功能與操作應正常,外觀無明顯偏差。
4.高溫儲存試驗 將樣品放入高溫箱,使箱溫度升到55℃,在受試樣品不工作的條件下存放16h,取出樣品回到室溫,恢復2h。推薦檢驗標準:受試樣品功能與操作應正常,外觀無明顯偏差。在實際的測試當中,會因產品各自屬性的差異、使用環境也會有所差異,這時,可根據產品特性、及特定的使用環境和使用方法,適當選取或增加一些項目來測試,以便驗證產品是否能夠長期有效地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