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ACOM于2023年5月10日發布了關于標簽附件要求的小幅更新。沒有規則的編輯或刪除。只是在第5頁 "第五節:其他個案 " 中增加了一些可選項。
新增內容:
第V.1節:構造性原因。當有構造性原因無法在產品上貼標簽時,制造商可以在UM和/或包裝上貼標簽。
也可以在 "快速入門指南 "上貼標簽。在這種情況下,三個選項中的任何一個都是可以接受的。
第V.3節:安裝在車輛上的設備。當產品上的標簽被隱藏起來時,車輛制造商需要在車輛的UM和/或車輛交付的文件上添加標簽。
也可以把標簽放在制造商的官方網站或車輛進口商的官方網站上。
在這種情況下,標簽必須體現在產品上。但如果產品是被隱藏起來的,那么產品制造商必須指導汽車制造商遵守上述規定。
第V.4節:電子標簽。當選擇電子標簽時,UM或包裝必須包括用戶訪問電子標簽的說明。
也可以把這個說明放在:"快速入門指南"、產品附帶的任何其他文件、制造商官方網站和/或進口商官方網站上。
可使用組合:
【1.1】圖標+文字
圖標
最小尺寸要求(設計圖標時應遵循以下比例):
【1.2】淺灰色背景
【1.3】全黑色背景
【2】黑色調色參數如下:
【3】標簽設計要求
【4】模塊化的設備。在模塊化設備的情況下,必須標記其自身的RAMATEL注冊號,詳見前幾點。如果模塊安裝在另一個設備內部時看不到RAMATEL識別號,則主設備的外部部分也必須有一個標簽,該標簽指的是它所包含的模塊。該外部標簽必須包含經批準產品的RAMATEL識別數據,前面有“CONTAINS”圖例,使用以下型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