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子電器行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22〕31號)有關要求,為電信設備生產企業(以下稱生產企業)產品上市創造便利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啟用和推廣新型進網許可標志,逐步替代原紙質標志。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標志樣式
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由許可標識、設備型號、數字編碼等要素組成(規格樣式詳見附件)。
申請途徑
生產企業通過以下途徑申請使用新型進網許可標志:
【1】對于新申請進網許可的電信設備,生產企業需在進網許可申請材料“產品介紹”中,說明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設計使用方案。經工業和信息化部依法審查通過、準予進網許可的,即可使用新型進網許可標志。
【2】對于已獲得進網許可的電信設備,生產企業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提交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設計使用方案;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收到方案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必要的審核,并通知企業使用新型進網許可標志。
加施方式
生產企業可以根據產品特點,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方式加施新型進網許可標志:
【1】電子顯示。在電信設備操作系統或管理軟件中設置、呈現新型進網許可標志。
【2】實物印制。在電信設備產品的外體、銘牌或包裝等相關位置上,采取印刷、噴繪、模制或蝕刻等方式,印制新型進網許可標志。
【3】標簽粘附。在電信設備產品的外體、銘牌或包裝等相關位置上,粘貼、附加印制了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標簽。
【4】符合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要求
【1】生產企業加施新型進網許可標志,應當保證呈現效果清晰易識、協調美觀,可以根據需要選用彩色或黑白樣式,可以按照規定樣式成比例放大或者縮小,但不得變形。
【2】為便于公眾識別,電信終端設備采用電子顯示方式加施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生產企業應當在其產品最小包裝上加施新型進網許可標志,或印制“本產品已獲進網許可”中文字樣。
【3】生產企業應在產品說明書、隨附材料或官方網站上,說明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呈現位置和查看方式。
【4】生產企業應將與新型進網許可標志關聯的電信設備產品名稱及編碼、進網許可證(含進網試用批文)編號及有效期等信息,及時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并做好信息更新和維護。
總體安排
【1】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啟用新型進網許可標志。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生產企業可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申請使用新型進網許可標志,也可以繼續申領、使用原進網許可紙質標志。
【2】2024年1月1日起,全面推廣新型進網許可標志。屆時,將不再核發原進網許可紙質標志,此前已核發的紙質標志在進網許可有效期內仍然有效,可繼續使用。
其他
【1】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不再要求生產企業在電信設備產品包裝、內置信息、廣告等處標注進網許可證編號。
【2】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規格樣式及生產企業申請使用流程詳見附件。
特此通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2023年6月25日
新型進網許可標志規格樣式
【1】標志樣式
新型進網許可標志分為彩色樣式和黑白樣式,如圖1所示,生產企業可以自行選擇使用。
【圖1 新型進網許可標志樣式】
【2】標志要素
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由許可標識、設備型號、數字編碼等要素組成,如圖2所示:
【圖2 新型進網許可標志要素示意圖】
許可標識:由“進網許可”或“進網試用”四個中文漢字、圖形徽標、底紋底色(黑白樣式無底紋底色)共同組成。許可標識矢量圖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統一提供,生產企業可從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務服務平臺網站下載。
【網址:https://jwxk.miit.gov.cn】
設備型號:應與進網許可證(含進網試用批文)登載的設備型號一致,由生產企業在許可標識矢量圖上按規格要求自行加施。
數字編碼:為21位數字字母組合,前6位為型號編號(與進網許可一并獲得),后15位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根據生產企業申請統一生成并下發。數字編碼是許可標志唯一識別碼,是查詢標志信息的必要依據,由生產企業在許可標識矢量圖上按規格要求自行加施。
【3】規格要求
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標準規格尺寸如圖3所示。其中,許可標識標準尺寸為40mm×20mm;設備型號的標準字號為12號字,漢儀粗宋體字,不加粗,位置居中,字間距可根據字數適當調整,但整體寬度不得超出標志邊框;數字編碼的標準字號為8號字,漢儀粗宋體字,不加粗,位置居中,整體寬度應充滿標志底部。
生產企業在設備上加施標志時可以適當調整顯示位置并成比例調整標志大小,但不得變形。標志顯示效果應當清晰易讀,具有顯著的辨識性。
【圖3 新型進網許可標志標準規格尺寸示意圖】
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申請及生成
【1】標志設計使用方案
生產企業可從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務服務平臺網站下載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許可標識矢量圖,按規格樣式要求自行制定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設計使用方案,作為電信設備進網許可申請材料的一部分(針對新申請進網許可情形)提交,或單獨(針對已獲進網許可情形)提交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經審核通過后可使用。單獨提交的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設計使用方案審核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日。
【2】標志申請及生成
生產企業獲準使用新型進網許可標志后,可在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務服務平臺網站驗證登錄,并登載企業及設備有關信息,按所需標志數量在線申請并下載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后15位編碼數據。生產企業在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許可標識矢量圖上,按規定要求加施設備型號和數字編碼后,即生成完整的新型進網許可標志。
新型進網許可標志使用
生產企業可以根據設備特點,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方式加施新型進網許可標志:
【1】電子顯示。在電信設備操作系統或管理軟件中設置、呈現新型進網許可標志,如圖4所示。
【圖4 電子顯示示意圖】
【2】實物印制。在電信設備產品的外體、銘牌或包裝等相關位置上,采取印刷、噴繪、模制、蝕刻等方式,印制新型進網許可標志,如圖5所示。
【3】標簽粘附。在電信設備產品的外體、銘牌或包裝等相關位置上,粘貼、附加企業自行印制的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標簽,如圖6所示。
【圖6 標簽粘附示意圖】
【4】符合規定的其他情形。生產企業確有困難,客觀上無法采用以上三種加施方式的,可在新型進網許可標志的設計使用方案中說明理由,并另行提出加施方式,經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審核通過后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將指導行業協會另行制定新型進網許可標志設計使用的有關標準供生產企業參照,切實為生產企業設計使用提供便利。
新型進網許可標志信息報送
生產企業應當將與新型進網許可標志及關聯的電信設備產品名稱、生產企業、設備型號、設備唯一識別碼、進網許可證(含進網試用批文)編號和有效期等信息,在線(網址:https://imei.miit.gov.cn)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并做好信息更新和維護。具體報送信息、時間及格式要求等可在網站主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