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
MSDS:MSDS是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的首字母縮寫,即:物質安全數據表/物質安全說明書。 關于MSDS的制定標準有很多,主要有GHS,ANSI, ISO,OSHA,WHMIS制定的標準。
SDS:SDS是Safety Data Sheet的首字母縮寫,即:安全數據表/安全說明書。REACH法規(指令號:EC 1907/2006)在附錄Ⅱ中規定了SDS的內容,該附錄于2010年5月通過指令453/2010進行了修改。
2 內容
MSDS:一直以來,大部分使用的是16項格式的MSDS OSHA制定的MSDS有8項內容:制造商與產品信息、成分信息、理化特性、燃燒與爆炸數據、反應活性數據、健康危害數據,安全操作與使用方法、防護措施。
SDS:主要內容包括化學品及企業信息、危害鑒定、成分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露措施、搬運和儲存、暴露控制、理化特性、毒理學信息、生態毒理學信息、廢棄物處置措施、運輸信息、法規信息及其它信息16 部分內容。
注:1)若是經REACH注冊過的物質,必須在SDS上提供注冊號碼。
2)對于年銷量超過10噸的危險物質,必須增加ES(暴露場景)作為SDS的附件。
3)若物質或配制品進行了CSA(化學品安全評估),則SDS及ES的內容必須與CSA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3 適用對象
SDS: 1)參照法規67/548/EEC或1999/45/EC分類的危險物質或是PBT/vPvB或SVHC中的物質;
2)未列為危險品的混合物,但含有重量百分比>1%非氣體物質和體積百分比>0.2%的氣體的一種對人類健康或環境有危害的物質;
3)未列為危險品的固體或液體混合物(如:非氣體混合物),但含有重量百分比≥0.1%的PBT或vPvB或SVHC中的某一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