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國辦發〔2022〕31號《關于深化電子電器行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在優化電子電器產品準入管理制度章節中,重點提到改革完善電子電器產品強制性認證制度。今天,讓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關于電子電器產品強制性認證制度的最新解析,并了解相關實施通知。
01、動態調整CCC認證目錄
為貫徹落實《意見》的精神,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則”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以下稱CCC認證)目錄進行了調整。市場監管總局于2022年10月10日發布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部分電子電器產品不再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一、對安全風險較低、技術較為成熟的9種電子電器產品不再實行CCC認證管理(見附件)。
二、《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音視頻設備》(CNCA-C08-01:2014)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信終端設備》(CNCA-C16-01:2014)適用范圍刪除相關產品;廢止《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防盜報警產品》(CNCA-C19-01:2014)。
三、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涉及相關產品的指定業務范圍予以注銷。
四、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應當停止相關產品CCC認證及相應檢測活動,并按規定注銷已出具的CCC認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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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將安全風險較高的鋰離子電池、電源適配器/充電器納入強制性認證管理, 納入強制性認證管理的產品(2種):
電子電器產品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移動電源;電信終端產品配套用電源適配器/充電器。
02優化完善認證實施程序
《意見》要求,按照“科學性便利化”原則,優化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程序:
1、調整優化強制性認證程序,按“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獲證前工廠檢查,結合企業信用狀況、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獲證后的監督檢查頻次,加強產品一致性監督檢查,不斷提升監管效能。
2、協調統一電信設備進網許可和強制性認證電磁兼容(EMC)檢測要求,對于同一產品,企業申辦進網許可和CCC認證時只需進行一次檢測,檢測報告相互承認。減少企業檢測認證成本。
3、推動電子電器產品準入自檢自證。開展自檢自證試點。試點企業申請辦理強制性認證時,除特殊檢測項目外,可以采用本企業檢測報告代替第三方檢測報告;可以在作出相關承諾的前提下,免于提交部分申請材料。
03加強CCC認證質量監管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依據國務院《意見》、市場監管總局《公告》的要求,發布了對應的《開通001121類別電子產品及其附件(原CCC目錄內產品)自愿性產品認證的通知》和《關于部分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產品涉及認證證書的處理及相關業務調整的通知》。
一、 自“31號文件”公布之日起,對相應不再實施CCC認證的產品(簡稱原CCC產品),CQC不再從事相關產品范圍CCC認證活動,并將按照“34號公告”要求注銷已出具的CCC證書。
二、 對原CCC產品,CQC開通CQC自愿認證業務(簡稱CQC認證),產品類別001121,企業可自愿申請辦理CQC認證(登陸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產品認證業務在線申辦系統辦理),三、 證書換發要求對于已獲得CQC頒發的CCC證書的,企業可自愿填寫《認證轉換申請書》,提交CQC確認后,直接換發CQC證書。轉換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換發的CQC證書編號為“CQC+原CCC證書編號”,證書有效期同原CCC證書有效期。
如企業有原CCC申請轉換CQC證書的需求,可與我司聯系,或致電我司熱線4008006106咨詢。